办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是当前我国教育发展与改革的重要目标。“十四五”期间,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体现为建设高质量的教育体系,发展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反映在高考改革中则体现为各利益相关群体能够有更高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从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来,全国已经有14个省份分三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高考改革的成效关系着全国上千万学子的命运,关系着高考制度的科学性与有效性。北京师范大学课题组通过持续的跟踪研究发现,首轮试点省份高考改革落地后,在增加学生选择性、促进高校科学选才的同时,也在学生选科、学生学习负担和教师工作负担等方面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后续改革省份在高考科目设置、考试次数、考试时间等方面都做了调整。2020年,第二轮试点的北京、山东、天津、海南四省市按新高考方案招生录取后,课题组在北京选取4个城区的高中学校,对高中教师、高三学生及其家长发放并回收了2414份问卷,对部分学校的教师和学生进行访谈,了解他们对高考改革方案的认可度与改革成效的满意度。
新高考改革有利于促进科学选拔各类人才
对调查研究结果进行统计分析,我们总结出四点:
第一,高考综合改革促进科学选才的目标认可度较高。《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是“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调查结果显示,从教师、学生、家长的视角来看,新高考“有利于促进科学选拔各类人才”的目标认可度最高,其次是“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可以说,高考的首要功能是促进高校科学选才,新高考在考试科目选择、志愿填报、招生录取方式等方面增加了学生的选择性,学生可以选择自己喜欢或者擅长的科目;高校也有自主权通过综合评价招生、“强基计划”等方式选择专业发展需要的人才,增加了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权。调查对象认为新高考有利于促进科学选拔各类人才,这一结果与前期改革省份的跟踪评价结果高度一致。
第二,学生满意度最高,体现了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改革导向。学生群体是高考改革最直接的利益相关者,因此,学生对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措施、录取结果等方面的满意度至关重要。从问卷调查结果来看,学生、教师和家长对高考综合改革满意度分别是74.30%、72.34%和61.39%,学生群体的满意度最高。无独有偶,从项目组对首轮试点省份的高中教师、高中学生、高中学生家长、高校教师和高校学生五类利益相关群体的调查结果来看,学生群体满意度更高,通过新高考进入高校的学生满意度最高,远高于家长和高中教师的满意度。可以说,高考综合改革体现了以学生为中心的价值导向。
第三,物理选考人数下降等功利化选科倾向并不明显。首轮试点省份改革中出现了学生功利化的选科倾向,带来物理选科人数下降,同时部分地区和学校难以满足所有学生选课需求,只能实施“套餐制”选课模式。针对这些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教育部下发了《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试行)》,引导高校合理限制选考科目要求,第三批启动改革的江苏等8省市实施“3+1+2”科目设置方式,将物理或者历史作为首选科目,大大降低了高中学校实施选课走班的难度。从北京的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来看,学生对科目选择依然一定程度上存在盲目或者趋易避难的情况,可能会选择易得高分的科目而非自己感兴趣的科目,但弃选物理或者化学的情况并不突出,调查对象中分别有67.9%和61.3%的学生选考物理和化学,学生科目选择趋于理性。
第四,学生和家长对高考改革政策的了解有待加强。人民群众对改革政策的认知程度也会影响对改革的获得感与满意度。课题组前期跟踪评估发现,学生和家长、高中校长和教师群体均存在对高考改革政策了解不够深入的情况,但在部分改革阻力较小的省份,政策宣传的力度也会更到位。这在启动或者尚未启动改革的省份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如对北京的问卷调查中,超过10%的调查对象对高职考试招生方式、农村专项招生计划、“强基计划”、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等改革措施“不了解”,郊区高中、普通高中或者家庭收入较低的家长对高考改革“不了解”的比例更高。
进一步凝聚共识,形成推进新高考改革合力
高考改革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广大师生和家长对改革的了解程度与是否认同,关系着改革实施的成效,也关系着改革的方向与路径。总体来说,改革省份学生群体对改革的成效认可度最高,促进高校科学选才目标达成度高,初步实现了改革预期,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需要坚持改革初心与方向。同时,后续改革省份调整了改革方案,各利益相关群体的认可度较高,学生功利化选科倾向并不明显,这既说明了政策调整的成效,也说明随着改革的推进,大家对改革的认可度也在提高。
但是同时,我们也需要意识到,高考改革是一个持续性、长期性、系统性的过程,随着高考综合改革在全国范围内的推进,再加上教育内外环境复杂性和教育系统内部改革难度的增加,要提升人民群众对高考改革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依然有很多工作要做。
首先,进一步完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及其相关配套措施。要推进考试技术的科学与完善,以制度的科学性与公平性保障广大考生的根本利益,增加各类相关群体对改革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其次,进一步加强学生发展指导。既要加强师范院校对学生发展指导教师的培养和培训,也需要对现在鱼龙混杂的学生发展指导市场进行规范,对高中学校生涯规划教育进行专业的指导,开发相应的生涯规划指导课程与技术,引导学生认识自我,提高自主选择能力,理性选择科目与发展方向。
再其次,加强对高中教师等改革关键群体的关注与支持。减轻高中教师工作负担,加强对高中教师适应新高考、新课改相关的全员培训,提高教师的工资待遇,完善高中教师绩效考核制度,对高考改革中的额外付出及动态化的工作投入予以适当考量。
最后,进一步加强高考综合改革的政策宣传力度。要通过新闻媒体、培训讲座、家长学校等各种方式,加强对家长群体,尤其是欠发达地区和薄弱学校家长群体的政策宣传,争取形成更大程度的改革共识与合力。
(作者单位系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本文系北京师范大学高考改革研究团队对北京市高考综合改革跟踪评价的调研结果)
作者:王新凤